近日,湖南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做好首批农村教师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在全省欠发达地区乡镇学校设置2472个农村教师示范引领特设岗位,覆盖75个县(市、区)、1212个乡镇,首批人员选聘须于11月25日前完成。
区别于以往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农村教师“特岗计划”,此次新设岗位面向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遴选,每批聘期3年,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。入选教师除承担正常教学工作外,还须组建教师工作室,带动本区域农村教师专业发展。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岗位每年3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,支持教学研究、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等活动。
首批2472个岗位,湘西南四地占一半
从首批名额分配情况看,新设岗位具有鲜明的地域指向。2472个岗位分布于长沙以外的13个市州。其中,怀化市397个,邵阳市337个,永州市318个,衡阳市290个,郴州市256个,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20个。六地合计1818个,占全省总数的73.5%。
怀化、邵阳、永州、湘西州四地合计1272个岗位,占全省的51.5%。这四个市州均位于湖南西部、南部地区,农村学校分布较广,部分县域乡镇数量较多,是湖南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区域。
此次设岗以乡镇为基本单元。省教育厅明确,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个初中、1个小学示范引领特设岗位,结合当地实际完善设置方案。
要求副高职称及以上,特岗教师可优先推荐
此次新设岗位从现有教师队伍中遴选,申报教师须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、教研工作,年龄在50周岁(含)以下,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。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教师,可以放宽至中级职称。
申报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,还应当具备团队组织、沟通协调和指导中青年教师的经验。具有县级及以上工作室建设经验的教师,以及原“特岗计划”服务期满后留任农村学校的教师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选聘按照个人自愿申报、学校审核推荐、县级组织选聘、市州复核、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。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完成复核备案,再公布聘任名单。
入选教师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,聘期内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乡镇学校,原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任人员纳入优先推荐范围。湖南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教师“特岗计划”,一批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农村学校的青年教师,经过多年实践,已经成长为学校骨干。
原特岗教师主要通过招聘进入农村学校,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则从现有教师中选拔骨干。两类岗位在政策上形成衔接,前者补充农村教师力量,后者为已经成长起来的优秀教师提供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的平台。
每人牵头培养5至10名农村骨干教师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入选教师须牵头组建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工作室,吸纳本区域5至10名农村骨干教师组成团队,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定期组织基于课堂教学的教研活动。团队成员向农村教学点教师、原特岗计划服务期满留任农村学校的教师倾斜。
按照全省2472个岗位测算,如果所有岗位均完成工作室组建,每个工作室吸纳5至10名成员,理论上可形成12360至24720个成员名额。
省教育厅要求,入选教师要探索小班化、个性化教学,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学,开发适合当地实际的校本课程、教学设计和数字化教学资源,围绕区域教学问题开展课题研究。
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核评估参考标准,对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工作室提出了量化考核要求。每学期,工作室至少开展2次区域示范课或讲座、5次基于课堂教学的教研活动、5节听评课,以及5次教学改革活动;每名成员至少进行1次校内公开课。工作室成员每学年参加省市级教学研究、培训不少于10天。
在成果建设方面,特设岗位每学年至少开发1项本土化教学资源、形成1份课题研究报告,每学期还须形成1份教师专业能力评估分析报告。
每岗每年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
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实施方案,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岗位每年3万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,对设岗学校给予适当补助。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、组织教师开展教研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举办示范课和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。省教育厅明确,2026—2027学年相关工作经费已于近期拨付至有关县(市、区)。
按照2472个岗位计算,湖南首批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对应的年度工作经费约7416万元。如果岗位数量和经费标准在整个3年聘期内保持不变,累计对应的工作经费约2.22亿元。
《通知》,学校应当支持入选教师外出学习、开展教科研工作和带动培养教师,并提供相应工作场所及硬件设施保障。
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实行学年过程性考核和聘期总结性考核。第一、第二学年末开展过程性考核,第三学年末开展聘期总结性考核。考核由市州教育部门组织实施,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。
对于学年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内离开所在乡镇学校的人员,将及时取消岗位资格,停止相关经费支持。聘期考核优秀的人员,可以在下一聘期优先考虑。
完成一个聘期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,申报高一级职称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;参加教育系统先进个人、最美教师、教学名师等评选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乡镇教师培养迎来新局面
今年10月,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提出建立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,推进农村小学以大村和乡镇为主布局、中学以大乡镇和县城为主布局,办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。同时,规划提出推进小班化教学,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,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。
此次示范引领特设岗位将工作室设置在乡镇学校,要求开展本土化教学资源开发、数字化教学改革和个性化教学探索,与湖南未来农村学校布局和教学方式调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。
乡镇学校规模可能发生变化,但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要求不会因此降低。当学校难以依靠扩大教师数量解决问题时,建立跨校协作、资源共享和持续教研机制变得更加重要。
今年10月,省教育厅印发《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国培、省培项目管理,要求加强培训需求调研、训后跟踪和成果转化。办法提出,培训项目要以解决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导向,学校应支持教师开展训后实践,并推动培训成果在校本研修中应用。
此次农村教师示范引领特设岗位明确,入选教师在国培、省培和地方教师培训方面可以获得优先安排,支持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线上工作室。省级和国家级培训帮助农村骨干教师提升专业水平,乡镇工作室则为培训成果转化提供日常实践场所。
过去近20年,农村教师“特岗计划”通过向农村学校补充新教师,改善了部分地区教师队伍的数量和结构,如今政策更加重视现有优秀教师的培养和使用。
今年11月25日,各地将完成首批选聘工作。经过3年时间,乡镇学校有望拥有一批获得示范引领岗位称号的教师,也有机会培养出更多能够独立开展教学研究、指导青年教师、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骨干力量。